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11:06:46 丨 来源:安全工作处 丨 阅读次数:1435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暑期放假安排,为确保假期间校园安全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将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放假前,学生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对所属师生通过网课、班级QQ群、微信群,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主要内容为:

1. 教育和提示学生居家安全,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2.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关注国内外形势,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参加封建迷信、“黄、赌、毒”及传销等非法活动。

3. 特别提醒学生假期外出时,要注意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乘车往返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三无”车,不打“黑出租”,禁止在不安全状态下的早走晚归,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和家长联系。

4. 警示学生不得到具有危险性的山陵攀爬、游玩,不得到不安全的地方游泳、戏水,防止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注意防范雷电、暴雨、山洪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离校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责成专门人员对本单位本部门所属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校园水、电、暖、气等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等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离校前做到锁门、闭窗、断电、关灯,防止发生失盗、火灾、毁损等事件。假期间,学校公共场所一律封闭管理,如有特殊需求,需使用单位申请,学院签署意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任何人不得借用学校场所举办各类辅导班、培训班等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在人员离校前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在其所属场所张贴印有时间和盖有本单位或部门公章的封条。

三、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安检维修防护工作

国资、后勤等有关部门要做好避雷设施的检修维护,对建筑物悬挂的牌匾、广告等临时性物体进行固牢检查,防止因遇大风而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四、做好防汛、防洪应急准备工作

做好暑期防汛防洪准备工作,备存必要的防汛物资,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适时关注气象报告,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学校防汛应急预案。

五、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上报各种安全信息

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值班制度,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所属场所区域的巡查工作,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反馈信息,妥善处理遇到的相关事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报送安全工作处办公室(弘正楼221室)。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办和安全处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出校园的审核、测温、登记等手续。